《推翻14日共識》菲︰台船越界 仍會逮捕

自由時報 – 2013年6月18日 上午6:10

須付至少五萬美元罰款 才能獲釋

〔自由時報記者邱燕玲/綜合報導〕外交部十五日發布新聞稿指出,十四日在菲律賓馬尼拉舉行「台菲漁業會談」第一次預備會議,達成避免使用武力及暴力等共識;但菲國昨日卻表示,越界捕魚台船仍會被逮捕,且須支付至少五萬美元的罰款。

我外交部︰不是我們認知的訊息

外交部發言人高安昨對此表示,第一次預備會議中,並未提及台船越界罰款等細節,「這不是我們認知的訊息」。

高安強調,漁民關心的是,建立作業環境與秩序,未來相關細節及議題會逐一討論,包括漁民作業範圍,以及是否比照台日漁業會談等相關內容辦理等。

廣大興二十八號漁船於五月九日在台菲重疊海域遭菲律賓公務船海巡人員開槍射擊,漁民洪石成不幸中彈身亡,中華民國政府對菲律賓提出四項嚴正要求,包括儘速啟動漁業協議談判。台菲漁業會談第一次預備會議十四日在馬尼拉舉行,外交部指出,雙方達成共識,彼此的公務船不會向對方漁船開火,並同意於扣押對方漁船時,應儘速釋放被扣押漁船及船員。

不過,中央社昨日報導,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理事主席培瑞斯表示,在菲律賓海域被捕的台灣漁民若未被起訴,在支付五萬美元的行政罰款後,即可離去;但如果進入司法程序且漁民敗訴,將需支付十萬至二十萬美元的罰款,才能換取人船獲釋。

培瑞斯︰若武力拒捕 菲會武力執法

培瑞斯說,台菲雙方在第一次預備會議中,希望避免「廣大興廿八號」事件重演,但菲方仍將逮捕以及扣留越界捕魚的台灣漁船。

培瑞斯說明,根據預備會議的初步結論,菲律賓執法人員不會對進入菲國海域捕魚的無武裝台灣漁船使用武力,但如果台灣漁船使用武力拒捕,菲國也將以武力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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