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資美容美髮業 仍需雇用本勞

中廣新聞網 – 2013年6月21日 下午7:03

兩岸今天(21號)由海基、海協兩會代表簽署「服務貿易協議」,互相開放美容美髮業者到對岸投資。我方規定陸資來台從事美容業資本額門檻是二十萬美金,相當於六百萬台幣,如果超過三十萬美金,也就是九百萬台幣,才允許兩位管理幹部來台。(戎華儀報導)

兩岸服務貿易協議開放兩岸的美容美髮業者到對岸投資,不過我方對陸資來台還是設有投資門檻,三十萬美元以上的陸資可派兩位大陸級管理幹部來台,每增資五十萬美元可加派一人。

外界擔心,投資門檻不夠高,可能造成大陸人藉著投資變相移民臺灣的現象。不過經濟部次長杜紫軍表示,陸方來台投資事業,無法取得台灣身分和長期居留權,就算因為增資增加來台的人,如果沒有工作身分,不能從業。

部長張家祝:『他來這邊,我到一個地方投資,我當然可以來經營事業,經營事業跟移民是不一樣的,並不會取得台灣的身分證或其它的文件,我們目前都沒有這樣子,這部份絕對是跟移民不一樣的。即使他的家眷來,也不能工作,它也不具有工作的身分。』

杜紫軍表示,多數來台的陸資服務業投資,都像美容美髮業或印刷業一樣,有投資比例門檻的規定,開放陸資來台,仍需聘雇本國勞工和專業技術人員,有助於增加國人的就業機會。

(圖:戎華儀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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