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幣換台幣 超商嘛也通

作者: 記者呂清郎╱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7月8日 上午5:30

工商時報【記者呂清郎╱台北報導】

中央銀行5日預告修正「外幣收兌處設置及管理辦法」,未來包括連鎖便利商店、鐘錶業、藥妝店、捷運站及設有自治管理委員會的夜市,都可向台灣銀行申請設置外幣收兌處,觀光客在都會區可望每走10分鐘,就有地方可拿外幣兌換新台幣使用。

以往捷運站、連鎖便利商店、鐘表業、藥妝店、慈善團體、市集自理組織、遊樂園、藝文中心等,都不可申請設置外幣收兌處;此次央行修法開放後,上述機構和較偏遠的各觀光景點旁商店等,全都可向台銀申請設置外幣收兌服務。

央行先前開放的外幣收兌處,僅限觀光旅館及旅行社、百貨公司、銀樓業和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官員指出,修法主要是希望增加外國旅客在台灣旅遊、商務時的換匯便利度,且原條文僅開放外國旅客、華僑可辦理外幣現鈔及外幣旅行支票兌換,新修草案則將陸客及港澳地區旅客也另以納入。

至於有關換匯金額規定,央行表示,一般外幣維持每筆收兌金額等值1萬美元(約新台幣30萬元),未做調整;但考量人民幣需依兩岸貨幣清算機制限制的特殊情況,每人每次最多只能兌換2萬人民幣(約新台幣9.8萬元)。

官員指出,台灣各大知名景點,例如阿里山、太魯閣、墾丁等,由於地理位置遠離都會區,對外國旅客兌換外幣不是很便利,未來修法完成後,景點所在地區的商家,均可申設外幣收兌處,可便利遊客就近換匯;捷運及夜市,更因為是陸客自由行的主要交通工具及必訪觀光點,因此一併開放。

央行官員強調,陸客來台人數日益增加,有些旅行業者可能私下跟陸客直接收人民幣、換新台幣,但交易不透明,甚至未依主要銀行牌告匯價換匯,造成陸客損失,長期不利整體觀光發展,未來開放更多換匯據點,有助杜絕地下匯兌。

不過,金融業者提醒,台灣的外幣收兌處和國外常可見到的「兩替」或「MONEY EXCHANGE」還是不太一樣,主要是外幣收兌處並非專營,業者是依台銀牌告加計人事、作業成本後報價,因此匯價相對銀行一定比較差;再者是觀光客只能以外幣換新台幣,目前沒辦法用新台幣再換回外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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