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經區外幣金融商品 只賣外國人

自由時報 – 2013年7月17日 上午6:16

〔自由時報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針對自由經濟示範區將金融業務納入,金管會昨表示,規劃未來自經區內,可引進銷售複雜度高的外幣計價金融商品(如境外結構型商品),但基於對國人投資認知及保護,相關商品僅對外國人開放。

原金管會對金融業納入示範區持保留態度,主因是金融業屬跨區服務,無法切割區內或區外;但負責規劃的經建會強力建議,加上總統馬英九上週五裁定評估,金管會只好著手研究,要將哪些金融業務在區內開放。

金管會副主委吳當傑表示,金融海嘯之後,對國內投資人有比較多的保護措施,特別是在複雜度高的衍生性金融理財商品,未來考慮把這類型產品放在示範區內銷售,因區內比較不需要過度保護,只要訊息充分揭露即可。

至於人民幣計價金融商品是否納入?吳當傑說,既然開放外幣計價商品,就不會限定哪種幣別,基本上應該是一體適用,當然包括人民幣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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