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評-推動大陸金融全面現代化

作者: 本報訊 | 旺報 – 2013年7月24日 上午5:30

旺報【本報訊】

中國人民銀行自本月20日起放寬金融機構利率管制,取消金融機構貸款利率0.7倍的下限,並取消票據貼現利率管制及農村信用社貸款利率不設上限等;這是大陸邁出「利率市場化」改革的關鍵一步,也是全面推動大陸金融改革的契機。

大陸金融體系問題錯綜複雜,其中流動性氾濫及金融體制封閉,為害尤深。在金融海嘯後,因執行寬鬆貨幣政策及熱錢湧入導致貨幣供給激增,從2008年到2012年,大陸貨幣供給額M2增加一倍;信貸總額占GDP比重從120%提高到200%,流動性氾濫製造龐大的金融泡沫及通膨壓力,成為金融體系潛在的風險。

大陸實施高度管制金融體制,長久來存在雙元金融結構:一是以國有金融機構為主的正規信貸體系,服務對象主要是國有企業及政策支持的大型企業;另一是非正規的信貸體系,涵蓋地方融資平台、非常規的民間借貸及近兩年蓬勃發展的影子銀行,是一般民企及中小企業的主要融資管道。

近年北京為打房及抑制通貨膨脹,實施嚴厲的貨幣緊縮政策,卻讓雙元金融結構的鴻溝更加擴大:一方面,國有企業及大型企業仍可從正規信貸體系取得貸款,所受影響有限;另一方面,眾多民企及中小企業更難從正規信貸體系取得貸款,只能求助非正規的信貸體系,從而助長民間高利貸、非正規的理財商品、信託及融資機構的異常發展,其中竟然有很大部分資金是從正規信貸機構轉入套利,暴露出大陸雙元金融體制結構,也導致系統性金融風險的節節攀升。

最離譜的是,今年上半年大陸M2年增率仍逾15%,貨幣供給存量更突破百兆人民幣,但6月銀行體系竟然鬧錢荒,並導致利率飆升,足見正規信貸與非正規信貸間錯綜複雜的資金鏈關係,已影響到大陸金融的穩定與正常運作,進行清理整治已刻不容緩。

大陸國務院在7月初頒布金融「國十條」,主要目的除整治非常規信貸,防範系統性風險外,也是為貫徹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盤活存量、用好增量」的指示,也彰顯北京試圖以金融改革來帶動結構調整及產業升級。

但不可諱言,非常規信貸之盛行,關鍵原因是銀行貸款利率和民間借貸利率差距極大,若金融改革不能和「利率市場化」同步進行,成效勢必大打折扣。這次人民銀行取消貸款利率下限,銀行可針對借款人的不同信用採取差異化定價,有助建立具效率的信用體系。但目前大陸銀行貸款利率普遍都在下限之上,因此,短期內影響有限。至於「利率市場化」最關鍵的存款利率上限這次並未取消,應是考慮存款利率市場化影響深廣,須待客觀條件更趨成熟,且須同步建立存款保險制度、金融市場退出機制等相關配套後,才能付諸實現。

另一個更艱鉅的金融改革工程是:如何扭轉畸形的雙元金融結構,促進金融體系健全發展。這需要打破國有金融機構特權及對市場的壟斷,全面開放民營金融機構設立及參與金融市場運作,將地下化、非常規的信貸轉變成正常、具效率的合法金融體系,和國有金融機構公平競爭,才能讓金融改革畢其功於一役,引導大陸金融體系邁向全面現代化。

台灣在80年代以前亦實施管制性金融體制,央行控制匯率與利率,省屬行庫獨攬放款而成為政治權貴與民意代表的錢櫃,民怨很深。後於1980、85、86年分三階段撤除銀行存放款利率管制,接著在1987年解除外匯管制,1991至1992年期間政府核准16家民營新銀行設立並開始營運,台灣金融改革大體完成。

台灣金融改革產生極大的經濟成長推動能量,1987年放寬資本管制並解除經常帳外匯管制後,大量外逃資金流回股市、房地產,1988年進一步開放證券商設立,更增添了證券市場的活力,創造出很大的消費力並推動民營企業進一步壯大。1990年代開放16家民營新銀行,金融全面自由化讓中小企業及一般消費者更容易取得資金,台灣經濟在80到90年代,始終能維持6到8%的中速成長。不過銀行過度開放,造成過度競爭的後遺症至今未解,影響了台灣金融產業的成長動能。

金融現代化絕不僅只是金融問題,其變革涉及社會及政治體制的變動,須通盤思考,台灣經驗大陸可借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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