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大陸金融自由化是台商的大利多

作者: 本報訊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7月26日 上午5:30

工商時報【本報訊】

中國大陸國務院在今年7月1日發佈簡稱為「金融十條」的「國辦發(2013)67號」文件,明確宣示金融改革的指導方針,接著中國人民銀行(中央銀行)日前又宣布,全面開放金融機構貸款利率管制,取消貸款下限不得低於指標利率0.7倍的規定。利率自由化是徹底迎向市場化與自由化的重要里程碑,由李克強領導的國務院,已經將金融改革做為上任後最重要的政策。

關於「金融十條」的具體內容與影響,本報社論日前曾作詳盡的分析。金融十條不是單純的施政方針,還具體陳述實施的內容與步驟,並且明確指定負責與配合的機關;十項金融改革方案,更不閃躲地直接針對大陸總體經濟結構性的矛盾,正面進行「優化金融資源配置」的革新。雖然金融改革的路途漫長而且艱辛,不過,「金融十條」猶如大陸金融改革的新憲章,將是大陸改革開放後又一個重要的里程碑。

至於7月18日宣布的放款利率自由化,更進一步將大陸的經濟體制推向自由化與市場化的方向。人民銀行宣布的政策公告中,包括四項主要的措施:其一,取消金融機構貸款利率0.7倍的下限,由金融機構根據商業原則,自主確定貸款利率水平;其二,取消票據貼現利率管制,改變貼現利率在再貼現利率基礎上加點確定的方式,由金融機構自主確定;其三,對農村信用社貸款利率不再設立上限;其四,為繼續嚴格執行差別化的住房信貸政策,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浮動區間暫不作調整。

我們可看到,人民銀行的政策公告中多次出現「由金融機構自主確定」的字句,顯現國務院與中央銀行決定放權,授與銀行更大的空間,依據不同的企業給與不同的貸款條件。「金融機構自主」是金融資源優化、差異化的重要轉折,金融資本不斷流向經營績效較佳的企業與產業,達成較高效率的資本積累,將能促成大陸由目前「大而效率低」的壟斷型國企架構,逐漸轉換成鼓勵中小型企業、高成長、市場競爭的架構,進而達到經濟結構多元化、效率化、先進化的政策目標。

大陸推動利率自由化,對台商以及台灣整體經濟發展來說,是個千載難逢的歷史契機。自由化競爭早已成為台灣企業在大陸以及全世界競爭的DNA,不論是鴻海、華碩這樣的出口型上市公司,或是旺旺、康師父等家族企業轉型升級的內需型企業,或是方興未艾的餐飲服務連鎖系統,「競爭力」都是台資企業最值得驕傲的強項。

過去三十年,來自中央或者地方政府主導的壟斷企業,挾著銀行無限制支持的低廉資金,無限制的擴產與殺價競爭,乃是台資企業在大陸發展所面臨最頭疼的問題之一。台資企業就算產品力、行銷力、通路架設都遠超過當地的國營企業,卻仍然難以突破從金融資源到市場資源全面壟斷的障礙。現在少數成功的台商,要不是具有強烈的衝撞性格,就是在歷史發展的夾縫中幸運找到壯大機會,但是只要是正面與國營企業衝突的產業,例如百貨商場、紡織成衣、家用電器乃至汽車等,台資企業幾乎全面鎩羽而歸。

如今,李克強總理的金融改革,強調「優化金融資源配置」、「用好增量、盤活存量」,從金融資源的自由化,來啟動整體經濟結構的調整與轉型升級,可說是給了台資企業一個千載難逢的歷史機會。台資企業擁有良好的金融信用,保守穩健的現金流量管理,不斷創新的產品組合,以及透明的財務報表,只要李克強總理能夠堅持政策方向,持續導引金融機構優化資源配置,台資企業在大陸的資金成本將大幅降低,融資渠道將更為寬廣,並且獲得購併、擴張的融資資金,這都是可以期待的重大利多。

台灣在金融自由化、利率市場化的過程中,不只壯大了台塑、遠東、統一等大型企業集團,更培植了華碩、聯發科、宏達電等新興的世界級企業。雖然金融業因此陷入過度競爭、幾乎毫無利差的困境,相對上卻創造出有利企業的成長條件。大陸利率自由化、金融改革的政策剛剛出台,短期內當然不可能產生特效,但是中長期將會複製台灣金融自由化的經驗,對於已經在大陸、或是正要起步的台商來說,掌握住這個歷史契機,率先與大陸的金融業建立長期穩定的往來關係,未來十年台商在大陸高速成長的機會,必然可以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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