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業賣外幣債券 鬆綁

作者: 記者彭禎伶、張中昌╱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8月14日 上午5:30

工商時報【記者彭禎伶、張中昌╱台北報導】

為協助外幣債市發展,金管會昨(13)日宣布,同意信託公會建議,開放信託業可受理專業投資人委託,投資國內銀行及公開發行公司發行外幣計價債券的「初級市場」,即專業投資人在債券發行時,就可透過信託架構投資。

銀行局說,信託業接受專業投資人委託的部分,只能投資外幣計價債券的「次級市場」,這次金管會發函即是開放投資初級市場,有助信託業者服務國人理財,也能活絡國內外幣債券市場。

銀行依據「銀行發行金融債券辦法」在國內發行的外幣計價金融債,如中信銀的10億人民幣計價金融債;彰銀10億人民幣債券或公開發行公司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發行外幣計價公司債,如遠東新世紀發5億人民幣及50億日圓的外幣債券;東元電機則是發行3億人民幣債券。

據現行規定,國內專業投資人可在券商處參與外幣債券的初次發行部分,但是有專業投資人希望透過信託架構投資,目前只能投資次級市場,在信託公會建議下,金管會同意開放此項業務。

但若是外國法人或金融機構在台發行外幣債券,則以信託架構仍是只能投資次級市場的部分,如德意志及法國巴黎銀行在台都發有人民幣債券,專業投資人若要參與初次發行的部分,目前就只能透過券商通路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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