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前副省長涉賄遭訴

中央社 – 2013年9月2日 上午11:14

(中央社記者蕭保祥上海2日電)中國大陸媒體今天報導,吉林省前常務副省長田學仁近日遭北京市檢察院第一分院以涉嫌受賄罪起訴,田學仁在16年期間共85次受賄折合人民幣1919餘萬元(約新台幣9373萬元)。

新京報報導,吉林省前副省長、吉林銀行前中國共產黨黨委書記田學仁,2012年7月初因違紀違法問題遭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立案調查。經查,田學仁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錢物;收受禮金,遭到開除黨籍與公職,並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北京檢方表示,田學仁在1995年至2011年間,利用擔任職務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直接或者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分別為10人在企業經營、家屬工作調動、子女入學和職務提拔等方面提供幫助,先後85次共收受人民幣446萬元、美元209萬元,共計折合人民幣1919萬3575元。

相關證據顯示,田學仁在官場10多年中,一直持續在收錢,最少為人民幣5000元、最大一筆是100萬美元,收錢地點大多在長春市的3個家中、吉林銀行辦公室或是吉林省政府辦公室,特別是春節、中秋節等節日,田學仁收錢次數最多。

田學仁除了受賄幫藥商謀取利益外,也幫人「跑官」,就是收錢幫忙提升他人職務,至少幫5人跑過官。

目前田學仁被羈押在秦城監獄,等待受審。

田學仁1947年10月生,遼寧省寬甸滿族自治縣人,1971年10月加入中共,曾任吉林市委書記、延邊自治州委書記,2004年成為吉林省常務副省長。102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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