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營期貨商 投資鬆綁

作者: 記者彭禎伶╱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9月25日 上午5:30

工商時報【記者彭禎伶╱台北報導】

期貨商資金運用將更寬廣。金管會昨(24)日公告,開放專營期貨商可投資上櫃有價證券,包括外幣計價金融債、次順位金融債、外幣計價國際債券,同時也將專營期貨商、證券商兼營期貨自營商可持有外幣存款額度,由淨值10%提高到20%。

另外,如證券商兼營期貨經紀業務的部分,先前不能持有外幣存款,這波也開放持有外幣存款,以淨值20%為限;證期局主秘吳桂茂表示,上述各項開放措施預計27日公告後生效。原先僅限上市有價證券及上櫃股票,這次則增開為上櫃有價證券,範圍就擴大到外幣計價的金融債券、次順位金融債及外幣計價的國際債,如寶島債等,但前項投資限額維持期貨商淨值20%。

另外,證券商兼營期貨經紀、自營業務者,未來都能因自有資金需要持有外幣存款,額度都為淨值20%,專營期貨商自有資金持有外幣存款的上限,也由原先淨值10%提高到20%。

依據證期局的統計,目前國內有35家券商兼營期貨業務,其中有20家兼營期貨自營業務、18家兼營期貨經紀業務,其淨值共306億元;另外有16家專營的期貨商,到8月底淨值是237億元。證期局表示,未來期貨商持有外幣存款的部分有較大的增加空間,且包括人民幣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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