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聯貸利率恐將調高

作者: 記者朱漢崙、林淑慧╱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10月10日 上午5:30

工商時報【記者朱漢崙、林淑慧╱台北報導】

高鐵3,820億元聯貸利率恐將調高。立法院財委會昨(9)日決議,要求八大行庫檢討撤回聯貸資金或提高放款利率,並研議檢討追究相關責任,銀行團已在進行相關準備,檢視完2010年簽署的合約內容後,將由台銀出面召集全體債權銀行團,討論如何引用合約內容來調高高鐵聯貸利率。

昨日財委會上,不少立委痛批高鐵平均每家公股行庫投資20億元,共有167億特別股,現在經濟部的航發會及中技社都已收回特別股息,為何反而是高鐵最大債權人的八大行庫收不回特別股息,台銀董事長李紀珠及華南金控董事長劉燈城則在備詢時表示,已向高鐵提出法律訴訟。

財長張盛和昨天則說,收回貸款不太可能:「畢竟高鐵已在正常營運。」但可研究在當初的合約規範下,彈性提高利率。根據銀行團內部模擬,高鐵利率每提高1碼(0.25個百分點),一年將增加約10億元的利息。

此外,台灣高鐵發言人賈先德表示,八大行庫聯貸資金的利息,高鐵均按合約付息,截至去)年底為止,已付息超過700億元,強調八大行庫對高鐵的聯貸案,與特別股股息爭議,是二件不同的事。

至於特別股股息部分,賈先德說,台灣高鐵有意願發放特別股股息,但因現行公司法規定卡關,一旦發放反而違法,已向經濟部申請解釋,為特別股爭議解套。

立委薛凌認為,現在高鐵利率已由當年的4%多降到1.8%,如今高鐵已開始獲利,去年賺50億元,今年截至9月底止也賺20億元,又積欠銀行特別股,因此利率應該提高,財委會隨後也作出該決議。

相關人士指出,銀行團先前已向經濟部求援:「出具認定何時為開始營業日」的時程,作為爭取特別股息發還的依據,但經濟部遲不願作解釋,加上民法上利息請求權的五年大限在即,銀行團決定跟進中技社,向法院提告。

熟知高鐵聯貸案當年訂約的相關人士透露,高鐵3,820億元的聯貸案,除了分成甲乙丙丁四大類,採取前低後高式的利率結構,明年、後年均訂有利率上限,明年訂在2.3%、後年則為2.8%。

但相關人士也指出,該利率上限的訂定,當年是擔心央行升息使基準利率提高,以致高鐵財務缺口無法負荷,才訂定該上限,倘若因為特別股息未繳,而要求調高利率,則必須再檢視是否為違約事項。

李紀珠昨天表示,將先詳細檢視高鐵2010年所訂定的合約內容,何者構成重大違約事項,也必須由交通部來認定,倘若合約內容經檢視,的確有提高高鐵利率的空間,就會找全體銀行團成員進一步會商如何提高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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