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分析-信用卡利率 應回歸信用

作者: 彭禎伶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12月2日 上午5:30

工商時報【彭禎伶】

信用卡循環利率應是20%或6%才合理?金管會近日啟動專案金檢,了解銀行雙卡業務是否有「超額利潤」,用白話文來說,就是要看銀行是否賺取暴利,如果有,金管會希望銀行能夠「回饋」弱勢客戶。

這件事應先釐清一個根本問題,信用卡是支付工具?還是貸款?民眾使用信用卡付款是為了不必帶這麼多現金,且享有延遲付款好處,還是真的要借錢消費,用循環信用支應目前的開支?

如果信用卡只是支付工具,那麼平時刷卡額度就可能不必這麼大,銀行不用背負極大的授信風險,對於一些有還款能力、信用正常者,利率可能有下調空間,信用良好客戶可享有例外擴大刷卡額度的優惠。

但若信用卡是貸款,只是使用者選擇何時動用借款,那麼銀行應落實徵信,不可能像現在,信用卡期滿直接再寄一張新卡續約,因為信用卡有效期間一般是五年,五年內持卡人可能換工作、可能失業、可能成家、可能退休,但銀行沒有再次徵信,仍發給同額度的信用卡。

也因此,銀行不可能隨便去降客戶的利率,目前每月繳款正常的客戶,不代表下個月不會成為逾放,所以大部分客戶利率都在18~20%,只有極少數可能因與銀行有其他往來或存款,銀行才象徵調降利率到13%,甚至有些人拿到6~7%的利率,也讓銀行可跟金管會有個交待,代表有實施風險訂價、差別化利率。

現在金管會要銀行落實風險訂價、定期檢視利率,那麼銀行要降低業務風險只有二條路走,一是縮小各信用卡刷卡額度,以後持卡人可能單要刷個旅費都刷不過,但銀行可以降低風險;第二就是每年跟信用卡客戶噓寒問暖,重新徵信,了解客戶的工作及收入狀況,檢視信用風險變化,那麼人力成本可能提高,利潤勢必縮減,重點是客戶將煩不勝煩。

銀行利率怎訂是一門學問,重點在銀行的利率定價是否有做到先前各界要求的分級和落實風險,而非齊頭式的調整利率上下限,否則若不符合借款條件者,硬要銀行借錢,還要降低利率,最後銀行虧損、出問題,還是全民埋單,現在修法省了一些利率,未來可能付出更高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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