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幣收兌處申請 等嘸夜市、超商

作者: 記者呂清郎╱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12月9日 上午5:30

工商時報【記者呂清郎╱台北報導】

中央銀行為提高人民幣等外幣換匯便利性,並達至杜絕非法地下交易的效果,今年9月公布「外幣收兌處設置及管理辦法」修正,新增包括夜市、連鎖便利商店或藥妝店等行業可向台灣銀行申請辦理外幣收兌業務,但至目前都「等嘸人」,沒有相關商家提出申請。

據央行規定,民眾至外幣收兌處,每筆收兌金額以等值1萬美元為限,但於人民幣業務有其特殊性,每人每次收兌的人民幣現鈔以不得超過2萬人民幣為限。9月央行放寬申請設置外幣收兌處的業別,希望提高換匯便利性、杜絕非法地下交易,特別是陸客來台後,可避免商店以人民幣交易。

針對央行的修正開放,國內多家知名夜市管委會均表高度贊同,認為除可以增加外國觀光客消費意願,也能杜絕導遊藉代換外幣的機會賺取外快,但目前並沒有業者提出申請。

銀行主管認為,商家針對供人民幣兌換,最擔心的還是辦識能力,擔心收到偽鈔造成損失,畢境對人民幣的熟識度不如新台幣,因此,有關人民幣現鈔買賣價差及人才培育,成為店家申請設置外幣收兌處的重大考量。

舉例來說,夜市、連鎖便利商店或藥妝店等,有不少店員為工讀生,除了流動性高的特性,尤其外匯的專業知識教育訓練,將使得人力成本提高,應是商家申請意願低的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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