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市、超商外幣收兌處 申設數掛零

自由時報 – 2013年12月9日 上午6:11

〔自由時報記者盧冠誠/台北報導〕中央銀行今年9月修正「外幣收兌處設置及管理辦法」,新增夜市、連鎖便利商店或藥妝店等行業,可向台銀申請辦理外幣收兌業務,但目前為止,申請家數掛零。

民眾至外幣收兌處,每筆收兌金額以等值1萬美元為限,由於人民幣業務仍有其特殊性,每人每次收兌的人民幣現鈔不得逾2萬。

央行放寬申請設置外幣收兌處的業別,希望能提高換匯便利性、杜絕非法地下交易,特別是中國觀光客來台,避免商店私下以人民幣交易。

對於此項開放,國內多家知名夜市管委會均表高度贊同,認為除了可以增加外國觀光客消費意願外,也能杜絕導遊藉代換外幣的機會賺取外快,不過,至今仍未有業者提出申請。

行庫主管表示,外幣現鈔買賣價差及人才培育,應為店家申請設置外幣收兌處的兩大考量,以超商為例,工讀生流動性高,加上外匯專業知識的教育訓練問題,降低業者申請意願。

雖然未有新增行業向央行提出設置外幣收兌處申請,但央行重申,新台幣是我國流通的法償貨幣,若有商店私下以人民幣做為交易媒介,一律沒入,業者千萬不要為爭取商機而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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