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11月份許可之外匯業務

作者: 中央銀行專欄文章作者: 中央銀行 | 公共消息 – 2013年12月12日 下午4:24

中央銀行新聞稿                                           102年12月12日發布

<網址:http://www.cbc.gov.tw>        (102)新聞發布第269號

102年11月份許可之外匯業務

本行為持續落實外匯自由化、國際化既定政策及促進外匯業務健全發展,102年11月份許可辦理下列業務:

一、為增加證券商辦理外幣證券相關業務資金調度之彈性,自11月18日起,放寬證券商向外匯指定銀行及境外金融機構辦理外幣拆、借款之規範。

二、大中票券公司辦理外幣債券自營及投資業務。

三、高橋證券公司經營以外幣收付之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業務。

四、遠東銀行台北101分行、台中銀行西屯分行、京城銀行中壢分行、華南銀行木柵分行、土地銀行正濱、學甲、萬華、內壢及南屯分行、玉山銀行北屯、烏日及安南分行、星展(台灣)銀行新竹及新莊分行為指定辦理外匯業務銀行。截至102年11月底止,累計外匯指定銀行家數為3,355 家,其中本國銀行3,316家(包括總行39家,分行3,277家) ,陸商銀行3家,外商銀行36家。

備註:

業務聯繫單位:外匯局管理科         電話:(02)23571108

新聞聯繫單位:秘書處聯絡科         電話:(02)2357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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